大家都知道,国防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军事工作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此外,在许多军事工作中(如对外军事交往、兵役工作、新闻发布等方面),往往要通过国防部或者是以国防部的名义来组织实施。但是,由于中央军委才是我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所以我国国防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而这也就意味着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必须服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
同时,因为上述这一体系和制度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国防部都是只设“部长”这一个领导职务(国防部长职责重大,对外代表着我国整个国家的军事形象),而不设副部长或部长助理,国防部的具体工作也是分别由军委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关系承接实施。那么,问题来了:自我国国防部组建运行以来,难道一直都是只设“部长”一职吗?答案是否定的!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在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中增设国防部,作为国务院的军事职能部门。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正式步入历史舞台,并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54年9月成立以来,先后有4位元帅担任国防部部长一职,具体分别是彭德怀、林彪、叶剑英、徐向前。
其中,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由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担任国防部长一职。同时,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国防部只是军委的对外名义。因此,从成立之日开始,国防部便不是一个实体机构。然而,国防部却在成立的2个月后,又任命了7位副部长,即黄克诚、谭政、萧劲光、王树声、萧克、李达、廖汉生。这7人都有重要的兼职,比如黄克诚兼任中央军委秘书长和副总参谋长、谭政兼任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劲光兼任海军司令员等等。
1959年9月16日,国务院又任命“罗瑞卿、谭政、萧劲光、粟裕、陈赓、王树声、许光达、许世友、刘亚楼、廖汉生”为国防部副部长(其中有多位属于继续留任),这是国防部成立5年以来再次集中任命副部长。和之前一样,这10位国防部长都是身兼数职(在此就不展开介绍了)。至1966年5月,国防部尚有6位副部长在职。
1975年1月,在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叶剑英被任命为我国第三任国防部长,但并未和之前一样同时任命新的副部长。此时,尚在任上的国防部副部长还有3人,即萧劲光、粟裕和许世友。1978年3月,徐向前接替叶剑英担任国防部长一职。直到1980年1月10日,杨得志、萧克也被任命为国防部副部长,而这也是我国最后一次任命国防部副部长。
1981年3月,耿飚接替徐向前出任第五任国防部长,但从耿飚任期开始,国防部不再设副部长。1982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同时,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继续存在,其职能和国家军委完全相同(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运行模式),从而确立了党和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行使领导职权的全新国防领导体制。
如此一来,国防部不再行使作为“军委对外的名称”的职责,仅仅是国务院系统的军事工作机关,且只在名义上负责军事外交、兵役、国防教育等工作,但实际业务却是交由解放军各总部分别办理,于是“国防部副部长”一职因为没有具体的作用而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至1988年授衔时,国防部领导只有部长秦基伟上将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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