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分局持续深化

涉爆涉危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近日

依法快速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老屋里的“大隐患”

2025年10月10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马洪办某村的一栋房屋内,疑似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检查,民警发现该居民房内密密麻麻堆着各类烟花爆竹百余件,并且该处房屋并未办理任何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属于非法储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警民联动除隐患

民警当即通过治安“三张图”及相关平台查询房主信息,并尝试联系房主,但均无人接听。为确保安全,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下,民警依法将全部烟花爆竹扣押并转移至安全区域妥善保存,及时排除了这颗“定时炸弹”。随后,民警持续加大对涉案人员的追查。

偷鸡不成蚀把米

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公安机关的压力,10月11日,嫌疑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违法事实。经查,王某认为近期烟花爆竹需求量较大,有利可图,便通过网络平台低价购入一批烟花爆竹,准备加价转卖牟利。为方便出售,王某便将所购置的烟花爆竹临时存放在无人居住的乡下老房中,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想象中的暴利没到,自己已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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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鉴于王某主动投案,且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国家对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各环节均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切勿为了一时利益,漠视法律,罔顾安全,将自身和周边群众置于危险境地。

◆ 广大群众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和谐安全家园。

来源:新余平安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