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珠海参保人 注意了!

错过要等一年!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

参保人下一医保年度

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

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

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

办理选点变更。

今年选点变更已开始办理,

变更后次年1月1日生效。

如何变更选点?

办理门诊共济有什么好处?
……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热点问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诊共济

办理门诊共济,有什么好处?

答:1.在职职工医保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看病可以最多报销70%(每年支付限额3500元,包括自费部分);

2.职工医保合并有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报销比例和限额更高

3.已选点患者诊金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和门特支付;

4.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转往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因病情需要继续转诊或在转诊期内另行转诊的,应当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5.急救和抢救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

门诊共济可选哪些定点机构、医院?

答:参保人签约1家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中再选定2家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其中1家为专科医院、中医院或二级及以下医院(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除外)。

如何变更门诊共济选点?

答:扫码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我要办事】栏目选择“门诊选点登记”,找到选定的原定点医疗机构,点击右侧“变更”即可重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变更自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默认选定原机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选点指引

门诊统筹受理条件: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定1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联网结算。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选点

可通过“珠海医保”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

以“珠海医保”小程序为例:

扫码进入“珠海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门诊选点登记”;点击“新增选点”后,完成微信授权、人脸识别登录,返回选点页面;按需选择“选点类型”“所属区域”“机构名称”,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登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下滑动查看指引)

二、线下办理选点

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签约手续。

温馨提示:如果年度内因病情需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改变等原因,可持工作调动通知、劳动合同、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到新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次月1日起生效。

同时,每年度的10月到12月份,无需提供证明资料即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变更下一年的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诊特定病种选点

哪些人需要办理?

答:参保人员经核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在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3家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其中1家须为其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如何办理流程?

答:经核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择定点的医疗机构现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定点。

事不宜迟,

快抓紧时间办理吧!

转发提醒身边人!

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医保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