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禄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各城乡居民:
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禄丰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除正常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禄丰户籍人口及外来居民(长期在禄丰经商、居住、生活的非禄丰户籍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二、集中缴费期
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筹资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非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具体缴费标准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2026年7月1日至 2026年12月25日,居民医保筹资均由个人承担,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
四、资助政策
(一)全额资助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二)定额资助
1.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每人12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2.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每人1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20元。
(三)计划生育资助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资助对象的按照《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将计划生育资助对象纳入医保信息系统标识的通知》(楚卫发〔2025〕21号)执行,即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给予全额资助,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用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按每人1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20元。
对具有多重身份,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参保对象,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标准以缴费时所属人员身份类别为准,已缴纳参保费用的不退不补。
五、缴费方式
如果您2025年已经在禄丰市参保了,那么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直接缴费,线上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农业银行等渠道进行自主缴费;线下可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各乡镇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窗口使用银行卡、现金以及POS机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或到村委会(社区)由社保代办员处辅导办理缴费。
如果您是新参保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便到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医保缴费入口”进行缴费。
六、特别提醒
(一)非集中征缴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缴费的,自缴费后3个月才可以享受医疗待遇。
(二)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等待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特此公告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0日
本文来源:禄丰发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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