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作风建设重在日常,贵在坚持,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有机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我们生活上的自律是工作上清正廉明的前提,如果不注重小节,放松自我,极易滋生私心杂念,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必须从日常言行抓起,从思想修养和自我管理严起,真正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期间,清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还集中学习了《党员干部不作为 慢作为 乱作为典型案例汇编》以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在我们的思想上又敲响了一次警钟,不作为 慢作为 乱作为案例的问题,本质上都是宗旨意识淡薄、“四个意识”缺失、作风不正的表现,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它给我们以警示,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走好人生每一步。

一是应在思想观念上增强学习主动性,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我们应破除一切旧观念,树立危机忧患和赶超意识,破除固步自封、狭隘保守观念,树立合作意识,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决策能力的主要措施:一方面认真搞好自学,在学习的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做到勤学多思;另一方面在学用结合上做文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开拓创新相结合,把理论武器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从小事小节中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二是应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路线。在工作中,一切工作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工作中决不推卸责任,要有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积极意识,不弄虚作假,做到务实重干,表里如一,并树牢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要使自己的影响始终是正向的,是良好的,就要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三是应增强大局意识。我们检察机关是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部门,作为“民行公”三条线所办理的案件虽然没有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影响大,有震慑力,但是,所涉案件均是维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能使当事人能够真正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心理慰籍,因此,我们决不能离开职能讲服务,应切实做到服务大局与执法办案的有机统一,实现执法办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因此,我们应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要有“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四是应长期以学习八项规定精神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行为规范,从日常言行抓起,严格自律,做到慎独慎微,避免公款消费、违规收礼等行为,保持好人民公仆的本色,对照检察纪律、上级要求和岗位职责,时常检视自身是否存在问题,防微杜渐,严格控制个人社交活动中的微小细节,从而避免因小节失形象,以此提高自己的作风建设,真正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和规矩转化为我们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时刻在工作生活中提醒自己: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反躬自省,摆正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成果,是我们全体党员干警必须恪守的政治准则和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我们应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处,切实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进行实时监测,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从而以优良党风凝聚人心,敦化社风民风!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