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被罚款10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

最后,有事找大朱,有爆料信息也找大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