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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下传
彖下传
第五十一卦:震为雷《震卦》
震,亨。
本义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後有则也。
本义
“恐致福”,恐惧以致福也;“则”,法也。
程传
震来而能恐惧自修,自慎,则可反致福吉也。“笑言哑哑”,言自若也。由能恐惧而後自处有法则也。有法则则安而不惧矣。处震之道也。
集说
董氏曰:“致福”云者,见君子常以危为安也;“有则”云者,见君子不以忽忘敬也。
李氏过曰:“有则”谓君子所履,出处语默皆有常则,不以恐惧而变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本义
程子以为“迩也”下脱“不丧匕鬯”四字,今从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误。
程传
雷之震及于百里,远者惊,迩者惧,言其威远大也。彖文脱“不丧匕鬯”一句。卦辞云“不丧匕鬯”,本谓诚敬之至,威惧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长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长子之义通解之,谓其诚敬能不丧匕鬯,则君出而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也。长子如是,而後可以守世祀,承国家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震便自是亨。“震来虩虩”,是恐惧顾虑,而後便“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便也“不丧匕鬯”。文王语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说长子事。
丘氏富国曰:“惊”者,卒然遇之而动乎外;“惧”者,惕然畏之而变乎中。
张氏清子曰:“出”者,即说卦“帝出乎震”之谓;“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长子”之谓。若舜之“烈风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
蔡氏清曰:“惧”深于“惊”,远近之别也。
杨氏启新曰:乾者,自强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动而已矣,而曰“惧”。惕之为强也,见惕之非惴慑也;惧之为动也,见惧之非惊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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