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周凡

肌肉注射本是最常见的医疗手段,却在某些不法分子眼中成了“生财之道”。10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起“注射汽油制造炎症”的敲诈案宣判,两名流窜作案的被告人均被判刑。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被告人彭某、彭某甲二人流窜于湖北、湖南两省,专门选择个体经营的内科诊所作为作案目标,通过精心设计的“苦肉计”实施敲诈勒索。

先由彭某甲假装患有尿道感染等疾病到诊所就诊,要求医生在其臀部注射抗生素,彭某再向彭某甲的同一部位注射汽油,人为造成其臀部严重红肿、发炎。

此后,二人便以“医疗事故导致感染”为由,对诊所医生进行威胁、要挟,索要高额“赔偿”。作案三起共计勒索财物3万余元。

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彭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彭某甲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手机、钱包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手段恶劣的“碰瓷”式敲诈勒索案件。二被告人自以为设计了一套“天衣无缝”的骗局,利用诊所医生害怕惹上医疗纠纷的心理,通过自残身体制造“证据”,企图将犯罪行为伪装成民事纠纷。然而,法律绝不姑息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尤其是这种有预谋、流窜作案的犯罪行为,必将依法从严惩处。

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应保持警惕,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一旦遇到类似可疑情况或遭受不法要挟,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因害怕纠纷而选择“私了”,从而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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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