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口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案款管理规范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9日,共5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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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来源:交口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