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请求武昌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出庭作证
康强武汉大学
不到法庭作证。
不到武昌区人民法院作证,
不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证。
声称康强去找司法部门。
康强到武昌区人民政府司法局去了,
司法局说要寄EMS函,
到武昌区人民政府卫健委,
嗯,要等三个月。
武昌区人民政府卫健委医政科的回执,
才能依据回执进行行政复议。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在12345中26次回复哎,
说康强多要赔偿,扩大伤情,
没有任何证据。
由武昌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转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的观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法务代表,
初审的时候说是武昌区卫健委医政科干的,
终审说是武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党委干的,
也没有佐证,没有书面证明。
导致起诉书被告主体不明。
需要武昌区人民政府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厘清。
根据法律向司法部门提出请求,
请求行政复议。
到武昌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去了6次,嗯,最后三次呢,
不接待,不理睬。
没办法。
鄂0106民初15087号
鄂 01 民终2010号
此致
申请人 康强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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