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是南京自2017年首版网约车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首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篇幅也从首版的4000余字扩充至万余字。从内容上来看,新政积极回应了网约车行业近十年发展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更以突出的“精细化监管”“权益保障优先”等举措,为南京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划定新框架。
相比旧版的车 辆与驾驶员准入条件,新政多处降“门槛”:车辆方面,将准入条件从“新车”放宽至“距初次注册登记不超过3年”,同时取消“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额外加装要求;驾驶员方面,删除“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条款,新增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条款,总体对从业驾驶员年龄进行了放宽、从业资格证申请压缩了审批时间。
针对行业诟病的“抽成不透明”“低价竞争”问题,新政提出多项硬核要求:网约车平台须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并在每笔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清晰展示“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实际收入、抽成比例”,若抽成超上限,司机可直接投诉。
新政明确了聚合平台与入驻网约车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关系,要求聚合平台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须在APP显著位置展示入驻平台的名称、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不得干预入驻平台的价格设定,也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但如因未尽到对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审核义务,导致乘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聚合平台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新政还要求平台应建立“算法合规审查机制”,定期对优惠活动、收费规则进行合规自查并及时整改。平台不得强制驾驶员接单,不得将驾驶员有正当理由的拒绝接单行为与驾驶员日常考核、计分等挂钩。若存在向未取得相应许可的驾驶员、车辆派单,低价倾销、欺诈、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等,可直接暂停区域内经营服务或下架APP。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将“驾驶员小时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写入条款,明确要求平台确保司机提供正常服务时长内的收入与分成。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司机,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督促平台与驾驶员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平台组织开展驾驶员心理评测、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这是全国首个明确司机时薪保障的地方政策文件。”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指出,当前网约车市场竞争激烈,网约车司机更多承受价格下行压力,不利于其报酬、健康等劳动权益的保障,新政明确写入最低收入要求,是为网约车市场竞争树立法律底线的及时之举。
此外,新政还在场站管理方面,要求机场、火车站设置网约车专用停车场,通过系统指定车位候客,既解决了通道拥堵问题,也为数字化场站改造提供政策支持;针对平台退出机制,明确“180天未运营即注销许可”,避免“僵尸平台”占用市场资源。
据悉,修订草案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意见。待意见征集结束后,相关部门将结合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南京网约车行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来源:现代快报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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