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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25年第22、23号公告,内容包括开展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指定工作,以及注销7家实验室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

2025年第22号

为进一步优化检测认证资源配置,便利企业获得认证,国家认监委决定开展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指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定原则和需求

按照公正公开、择优使用的原则,拟指定电线电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领域实验室26家次,指定需求详见附件。

二、指定条件

申请指定的实验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批要求的公告》中明确的有关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有接受指定意愿的实验室,请于2025年10月31日17:00前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cccxzsp.cnca.cn/aasp)。

(二)实验室应当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等情况,一律取消指定资格。

联系电话:010-82262719 010-82262674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指定需求表

国家认监委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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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相关实验室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2025年第23号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经相关实验室主动申请并审核确认,现注销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实验室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信息表

国家认监委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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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认监委

| 责编 :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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