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通报,江西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生(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李明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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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生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李明生出生于1967年8月,江西宁都人,曾任赣州市定南县县长,赣县县长,赣县县委书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赣州市委常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2020年转任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2年,李明生升任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2025年4月,他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审查调查,9月被“双开”。

经查,李明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调动上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品;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担保、土地出让、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