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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丁江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依托“木口连心”机制,与当地派出所协同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因药材收购引发的肢体冲突纠纷,有效避免矛盾升级,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案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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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李某某同为药材收购从业者,两人在同一天前往丁江镇某农户家中收购药材。当两人在农户家中相遇后,因药材收购的先后产生分歧,双方各不相让,言语冲突逐渐升级,最终演变为肢体打斗。冲突结束后,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张某某因伤势较重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3800余元;李某某也因受伤接受治疗,花费医疗费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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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冲突发生后,当地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某称李某某先动手,自己损失共计9800余元,要求全额赔偿;李某某则辩称是张某某先挑衅,自己属正当防卫,且自身也有损失,认为张某某的诉求不合理。因分歧过大,派出所调解均以失败告终。为化解矛盾,派出所引入丁江法庭“木口连心”工作机制,邀请法庭协助调解。

法官先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冲突细节与前期调解情况,再分别与双方沟通,倾听诉求,掌握矛盾焦点。正式调解时,法官先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侵权责任的构成、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等。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双方能够理解的内容,让双方清楚地知道在此次纠纷中,各自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还从情理层面出发,引导双方回顾冲突发生的过程,分析各自在此次事件中的不当之处,劝说双方要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让矛盾持续升级,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和经营。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情绪平复后开始理性看待纠纷。张某某不再坚持9800元赔偿诉求,承认自身有过错;李某某也认可自己处理矛盾不够冷静。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350元,纠纷就此了结,互不追究后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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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丁江法庭“木口连心”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的又一生动实践。下一步,丁江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