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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6日讯 10月16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基本公共服务成效‘病有良医’”新闻发布会。薛城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张琦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薛城区异地就医医保政策调整的有关情况。张琦说,薛城区异地就医医保政策调整是严格按照枣庄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山东省医保局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6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薛城区参保群众实际就医需求所推进的工作,具体影响如下:
明确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个人首付自付比例。自2025年4月1日起,薛城区参保群众中属于“临时外出就医”类别的人员(包括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无论在省内其他地市还是跨省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一执行“个人首先自付20%”的标准,且该标准覆盖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3个就医类别。简单来说,大家临时外出看病时,只需先自行承担符合报销范围费用的20%,剩余部分就可以按照薛城区内同级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优化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备案方式。此前,薛城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承诺制备案”。4月1日起,调整为“快速备案”模式,核心变化是增加了备案材料核验环节——参保人需提供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即可,提交后即可快速完成备案审核。此次政策调整既通过统一报销标准让群众外出就医更省心,也通过规范备案管理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最终目的是为薛城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公平、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保障服务。
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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