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应降低车速,保持车距,尤其是在拐弯时更应当要注意,不要因为“赶时间”而发生交通事故。9月22日,在来宾市区盘古大道与中南路交叉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小轿车因雨天转弯未降低行驶速度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口安全岛,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9时59分许,接到报警后,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一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交警看到涉事的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安全岛内的水泥柱被撞毁,小轿车右侧车门有刮擦的痕迹。
据小轿车驾驶人李某称:当天他驾车着急去动车站赶高铁,由于动车时间快到了,加上雨天路滑,行经事发地点时,没有控制好车速才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查,当天上午事发时,李某驾车沿盘古大道方向往来宾北动车站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事发路口,在左拐弯的过程中突然失控撞上了路口安全岛内的水泥柱。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雨天行车,司机要合理控制车速,切勿因为“赶时间”而酿成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非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守法规知礼让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庾 璇 视频:庾 璇
图文:黄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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