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 时 34 分,豫剧界传来悲痛消息 —— 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高玉秋因心脏病突发,在河南省职工医院不幸逝世,享年 85 岁。作为豫剧大师常香玉的亲传大弟子,高玉秋一生主演《拾玉镯》《桃李梅》《对花枪》《桃花庵》《小二黑结婚》《朝阳沟》等 80 余部经典豫剧剧目,是 “常派” 艺术最具代表性的传人之一。
这位舞台上光彩照人的艺术家,背后藏着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她自幼孤苦,是常香玉改变了她的命运,师徒二人情同母女,却曾在特殊年代被迫产生隔阂;她性格朴实善良,却因一场磁带版权纠纷,与搭档王素君对簿公堂。高玉秋的一生,既是豫剧艺术传承的缩影,也充满了人性的复杂与温暖。
高玉秋的身世堪称凄苦。1941 年,她出生于陕西咸阳,祖籍河南省兰考县小宋乡,父母都是普通农民。5 岁那年,父母带着她逃荒,却在途中相继离世。孤苦无依的高玉秋投奔西安的二姨,可没过多久,二姨夫病逝,姨妈无力抚养她,年幼的高玉秋只能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
1948 年,转机悄然降临。豫剧大师常香玉重返西安唱戏,并创办了一所专门收养贫困儿童的灾童豫剧学校(后定名 “香玉豫剧学校”),校址位于西安市马厂子 13 号院。这所学校不仅包吃住,还免收学费,招生海报贴出后,吸引了众多像高玉秋一样的贫困孩子。
招生工作早已结束时,衣衫褴褛、穿着露脚趾布鞋的高玉秋才出现在校门口。尽管学员名额已满,但常香玉见她身世可怜,又生得眉清目秀,便破例将她录取。正是这个决定,彻底改写了流浪儿童高玉秋的命运。7 岁时,高玉秋正式开始学习豫剧;8 岁便首次登台演出,展现出惊人的艺术天赋。她天资聪颖,扮相俊俏,戏路更是极为宽泛,青衣、花旦、老旦、闺门旦、彩旦等多个行当都能驾驭,很快在同龄人中崭露头角。
1951 年,香玉剧社发起全国巡演,为抗美援朝筹集资金捐献飞机,10 岁的高玉秋随剧社一同踏上征程,在各地演出中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1952 年,常香玉与丈夫陈宪章将桂剧《拾玉镯》改编移植为豫剧,并特意安排高玉秋饰演 “刘媒婆” 一角。同年,《拾玉镯》在西安南大街豫秦剧场首演,瞬间引发轰动,11 岁的高玉秋凭借生动鲜活的表演一炮而红,成为剧社里备受瞩目的新星。
对高玉秋而言,常香玉夫妇不仅是恩师,更像亲生父母。由于父母双亡,她从小缺乏家庭温暖,便将全部情感寄托在常香玉夫妇身上。而常香玉夫妇尽管已有 3 个女儿和 1 个儿子,却始终将高玉秋当作亲女儿看待:每逢年节,高玉秋无处可去,常香玉就把她接到家中一起团聚;高玉秋演出所得的收入,常香玉怕她年少乱花钱,便帮她妥善保管,到年底再一次性交给她。
1953 年 3 月,香玉剧社赴朝鲜前线慰问志愿军,常香玉夫妇特意将高玉秋带在身边,她主演的《拾玉镯》深受志愿军战士喜爱;1954 年,剧社赴新疆军区慰问演出,高玉秋再次随行。在常香玉的悉心提携下,高玉秋逐渐成长为香玉剧社的骨干演员。1955 年,常香玉带领香玉剧社回到河南,让豫剧艺术扎根家乡;1957 年 3 月河南豫剧院成立(下设一团、二团、三团),高玉秋先被分配到三团,后因工作需要调至一团,开启了事业的新阶段。
上世纪 50 年代末至 60 年代中期,是高玉秋事业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她主演的《墙头记》《喝面叶》《推磨》《刘二楞卖烧饼》等剧目广受好评,还与著名丑角演员高兴旺组成 “黄金搭档”,被戏迷亲切称为 “二高”。这段时期,高玉秋的个人生活也迎来圆满 —— 她与文艺工作者宴福林结婚,夫妻二人志同道合、感情深厚。从小缺失父爱母爱的高玉秋,终于在婚姻中收获了久违的温暖,对生活充满知足。
然而,1966 年特殊年代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平静。常香玉夫妇遭受冲击,频繁被拉去批斗。作为常香玉的大弟子,高玉秋也被造反派盯上,对方逼迫她揭发、批判恩师,否则就要将她一同批斗。彼时 20 多岁的高玉秋从未经历过这样的阵仗,内心充满恐惧。在造反派的胁迫下,每当常香玉在台上接受批斗时,高玉秋只能被迫上台,按照要求 “揭露批判” 恩师。
每次批斗会结束后,高玉秋走在回家的路上,都会忍不住泪流满面;回到家后,她甚至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脑袋,深深懊悔自己给恩师带来了伤害。这段 “批判恩师” 的经历,成了高玉秋心中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
1976 年,特殊年代结束,常香玉夫妇恢复正常待遇,再度回归舞台。而高玉秋却因当年的事心怀愧疚,始终不敢面对常香玉的目光,总是刻意躲避她。一次,两人同台演出,高玉秋全程不敢与常香玉对视,表演时满是忐忑。演出结束后,常香玉主动找到高玉秋,温柔地安慰她:“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我不怪你。那个年代,你也是没办法才那样做的,咱们师徒还像从前一样。” 常香玉的宽宏大度,让高玉秋再也忍不住,愧疚的泪水夺眶而出,压在心中多年的包袱终于卸下。
在常香玉的关怀与支持下,高玉秋迎来了事业的第二个春天。她相继主演《桃李梅》《陈妙常》《花木兰》《对花枪》《白奶奶醉酒》等经典剧目,艺术造诣愈发深厚。其中,在排演《花木兰》并备战第二届河南省艺术节时,常香玉与丈夫陈宪章亲自坐镇指导,不仅帮她调整剧本细节,还精心设计唱腔与肢体动作,最终这场演出大获成功,成为高玉秋艺术生涯中的又一里程碑。
1987 年,大兴安岭发生火灾,常香玉率领河南省豫剧二团在郑州开展义演。演出结束后,常香玉特意将高玉秋拉到台上,向全场观众介绍:“这是我的学生高玉秋,她跟了我 40 年,青衣、花旦、闺门旦这些角色都演得很好,我觉得她的彩旦演得最出色,称得上是咱们豫剧界的第一!” 听到恩师如此高的评价,高玉秋感动得热泪盈眶。从西安相遇至今,高玉秋追随常香玉 56 年,师徒二人早已超越血缘,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2004 年 6 月 1 日,常香玉不幸病逝。临终前,她还特意为高玉秋写下 “艺无止境” 四个字,赠予这位爱徒。高玉秋将恩师的墨宝珍藏在家中,视作最珍贵的礼物,时刻提醒自己传承常派艺术的责任。
除了与恩师的深厚情谊,高玉秋与豫剧名家王素君的一段纠纷,也曾引发业界关注。王素君 1933 年出生于河南周口,是豫剧文小生泰斗,“王派” 小生创始人,表演出神入化,唱腔宽厚清醇。两人合作的《必正与妙常》影响深远,深受戏迷喜爱。
1985 年,河南黄河音像出版社发行《必正与妙常》的磁带,收录了高玉秋与王素君的经典唱段。可由于出版社工作失误,磁带封面上印的竟是王素君与朱巧云的剧照。高玉秋看到后虽心中不快,但并未与出版社交涉。没想到 1994 年,出版社重新发行这盒磁带时,不仅将剧名改为《陈妙常》,还只印了王素君一个人的剧照,完全忽略了高玉秋的贡献。
这次,高玉秋无法接受,便将黄河音像出版社与王素君一同告上法庭。得知此事后,王素君感到十分委屈 —— 她对出版社的操作毫不知情,主动向高玉秋解释,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最终,王素君与高玉秋达成共识,一同将出版社列为被告。这场官司前后持续了 11 年,直到 2005 年法院才开庭审理。在法官的调解下,高玉秋与王素君选择与被告和解,这场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1995 年,高玉秋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她对豫剧艺术的热爱从未减退,依旧频繁参加各类演出,将常派艺术的魅力传递给更多观众。随着年龄增长,高玉秋的身体逐渐出现问题,80 岁以后,她因心脏病严重,晚年饱受病痛折磨,每天需要服用大量药物,还得频繁前往医院治疗,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2025 年 10 月 14 日,高玉秋因心脏病复发,在河南省职工医院永远离开了人世。尽管她已远去,但她在《拾玉镯》中活泼灵动的 “刘媒婆”、《桃李梅》中端庄大气的女主角、《必正与妙常》中细腻传神的表演,以及那些脍炙人口的经典唱段,将永远留在戏迷心中,成为豫剧艺术宝库中不可磨灭的珍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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