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物业4大收费套路!新规之下,这两笔钱他们多收了,业主可依法追回
前阵子在业主群里刷到邻居李姐的吐槽:“刚去交物业费,物业说除了2.3元/平的基础费,还得交50块/月的‘公摊水电费’和300块‘生活垃圾处理费’,我问这些不是该包含在物业费里吗?他们支支吾吾说‘这是额外规定’,我怕麻烦就先交了,回头越想越不对劲。”
其实不少业主都遇到过类似情况,物业收费时总爱加些“模糊项目”,要么重复收,要么乱加价,很多人因为不懂政策、怕扯皮就忍了。但从2025年1月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修订版正式实施,加上《民法典》里的明确规定,物业再这么乱收费,业主完全能依法把多交的钱要回来。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物业最常见的4个收费套路,再说说哪两笔钱能追回,教你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先拆套路:物业常玩的4个“收费花招”,别再傻傻买单
很多业主交完钱都没搞清楚“钱花在哪了”,其实物业的收费套路大多藏在“模糊项目”和“违规条款”里,这4个坑最常见:
第一个是“公摊水电费重复收”。这是最普遍的套路——物业明明已经把“公摊水电费”算进基础物业费里(比如1.8元/平的物业费里,就包含了电梯、楼道照明的电费,以及水泵、消防设施的水费),却又单独列一项“公摊水电费”,每月收30-80元。比如我同事住的小区,物业费2.1元/平,物业又额外收45元/月的“公共区域能耗费”,后来查政策才知道,这属于重复收费。
第二个是“装修押金变‘不退款’”。业主装修前,物业会要求交1000-5000元的“装修押金”,说怕损坏公共设施,可等装修完,物业总能找理由扣钱,要么说“墙面有点划痕”,要么说“垃圾没清干净”,甚至直接拖着不退。《民法典》里明确说了,只要业主没损坏公共设施,装修押金必须在装修结束后30天内退还,物业没权利扣。
第三个是“代收代缴项目加价”。比如物业帮业主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本该按供水供电公司的原价收,却悄悄加0.1-0.3元/度(吨),美其名曰“服务费”。但新规里写得很清楚,物业代收这些费用时,不能额外加收任何费用,就算收“服务费”,也得提前跟业主协商一致,而且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大多地方规定不超过1%)。
第四个是“空置房收全额物业费”。有些业主买了房没住,物业还是按100%收物业费,其实新规有明确优惠:空置房(连续6个月以上没人住,且业主向物业报备过)的物业费,按不超过90%收取,部分城市(比如武汉、西安)甚至规定按70%收。比如业主买了房没装修,空置了一年,物业收全额就是违规的。
二、划重点:新规下这两笔钱,多收了必须退
很多业主不知道,就算之前被多收钱,现在也能凭新规要回来,尤其是这两笔钱,物业没权利多收,只要你能拿出证据,大概率能追回:
第一笔是“重复收取的公摊水电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物业费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公摊水电费(电梯、楼道照明、水泵等的能耗)就属于“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已经包含在基础物业费里,物业再单独收就是违规。
比如业主每月交2元/平的物业费(100平的房子就是200元),物业又额外收50元公摊水电费,那这50元就是多收的。只要你能拿出物业费缴费凭证和公摊水电费的收费单据,就可以要求物业退还,哪怕是过去1-2年多交的,也能追回来(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没超过就能要)。我邻居张阿姨就凭这两个单据,追回了过去1年多交的600元公摊费。
第二笔是“违规扣下的装修押金”。《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也不得无故扣留业主的装修押金。只要业主装修时没破坏承重墙、没损坏电梯/楼道等公共设施,物业必须全额退还押金,哪怕有轻微的“墙面污渍”,也不能扣全款,最多扣点清洁费(还得有明确标准)。
比如业主交了2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完物业说“楼道有点灰”扣500元,这就属于违规。业主可以拿着装修前的房屋照片(证明公共设施完好)、装修押金收据,要求物业退还全款,要是物业不退,直接找主管部门投诉就行。
三、3步自查:5分钟搞清楚,你家有没有被多收钱
很多业主觉得“查起来麻烦”,其实花5分钟就能搞清楚自己有没有被多收钱,就看这3步:
第一步,查“收费公示栏”。小区门口或物业办公室里,必须贴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表》,上面会写清楚“基础物业费包含哪些项目”“有没有额外收费项目”。如果公示表里没写“公摊水电费单独收”,但物业却收了,那就是违规;如果写了“代收水电费不加价”,但实际收的比水电公司账单贵,也是违规。
第二步,对“物业服务合同”。你跟物业签的合同里,会明确写“物业费单价”和“服务内容”,比如合同里写“物业费2.2元/平,包含共用设施运行费”,那物业再收公摊费就是违约。把合同和缴费单据对比一下,有没有额外收费项目,一眼就能看出来。
第三步,算“空置房费用”。如果你的房子是空置的(没住人、没出租),且提前跟物业报备过,那就按新规算:比如当地规定空置房按80%收物业费,100平的房子每月物业费200元,那空置时每月只该交160元,要是物业收了200元,多的40元就是可以追回的。
四、追回钱的4个办法:合法不扯皮,新手也能操作
搞清楚自己被多收钱后,不用跟物业吵架,按这4个步骤来,合法又省心:
第一步,先跟物业“友好协商”。带着你的证据(缴费凭证、合同、公示表照片)去找物业经理,说明情况,要求退还多收的钱,最好是当面沟通,同时录音(留作备用证据)。大部分物业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证据确凿,都会同意退还,只是可能会拖1-2周,别着急,让他们给个明确的退款时间。
第二步,找业委会“帮忙撑腰”。如果物业不同意退,就联系小区业委会,业委会有义务维护业主权益,会帮你跟物业交涉,甚至组织业主一起维权。比如我们小区业委会就帮10多户业主追回了公摊费,因为业委会能直接跟物业谈合同条款,物业更重视。
第三步,向“主管部门投诉”。这是最有效的办法之一,直接打当地住建局“物业监管科”的电话(可以在住建局官网查到),或者打12345市民热线,说明“物业违规收费”,并提供证据(缴费单、合同照片)。主管部门会责令物业整改,一般15个工作日内就会有回复,物业不敢不配合。
第四步,走“法律途径”。如果以上办法都没用,且多收的钱比较多(比如超过2000元),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拿着证据去立案,诉讼费不高(1万元以下只要50元),而且胜诉率很高——因为物业违规收费的证据很明确,法院一般会支持业主。
其实物业和业主本该是“互相配合”的关系,可有些物业却把“收费”当成主要目的,玩各种套路。但现在有新规撑腰,业主不用再忍气吞声,该查的查,该要的要,毕竟这都是自己的血汗钱,没理由让物业乱收。最后提醒一句,不管是缴费还是协商,都要保留好证据,这才是追回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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