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三女生被同班同学割喉致死。这不就是天生坏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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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无冤无仇就因为女生家境心比他好生妒忌。被害人妈妈还免费接送他三年,正常人都应该有起码的感激之情吧!这种纯邻居+同学之间互助!在他心里怎么就完全看不见呢?
斗米恩升米仇,无私付出反而成了要命的导火索。据了解女生和他在班里也基本毫无交流。
据被害人妈妈描述:该男生曾经在网上搜索如何杀人,割喉多久死,甚至之前还购买过毒药……是什么家庭养出这样坏种。只可惜他没满十八岁死刑基本不太可能。最多关他十多年就出来。

未成年人免死刑的法律是错误的,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主要责任在监护人,这个法律一定要改,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和能力的,不管年龄大小,一律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