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10月20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分中心将搬迁到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5月10月18日(周六)至10月19日(周日),进行搬迁,暂停业务办理;

2025年10月20日(周一)起恢复办公,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二、搬迁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中关村创新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三、交通线路

地铁3号线:宁官地铁站A2出口,步行约739米。

公交261路:中法生态城站下车,步行约1000米。

四、搬迁期间业务办理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居住权登记;更正登记;抵押权登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权属证书的换发、补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市民可选择任一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不含辽中区)办理。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房改房、回迁房、解遗登记;房交会补贴(线下);个人住房购房补贴等业务,暂停办理。

搬迁期间部分业务办理可能受到短暂影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