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下传
象下传
第四十二卦:风雷益《益卦》
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本义: 风雷之势交相助益,迁善改过,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犹是也。
程传: 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观风雷相益之象,而求益於己。为益之道,无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见善能迁,则可以尽天下之善;有过能改,则无过矣。益於人者,无大於是。
集说:
- 王氏弼曰:
迁善改过,益莫大焉。
- 胡氏炳文曰:
雷与风自有相益之势,速於迁善则过当益寡,决於改过则善当益纯,是迁善改过又自有相益之功也。
- 蒋氏悌生曰:
风雷相益,迅速不迟。君子法之,见善则即迁,知过必速改,不可犹豫。
- 何氏楷曰:
“咸”言“速”,心之德通於虚也,不“损”不虚,惩忿窒欲,损之又损,致虚以复其为“咸”。“恒”言“久”,心之德凝於实也,不“益”不实,迁善改过,益之又益,充实而成其为“恒”。
【案】 雷者,动阳气者也,故人心奋迅而勇於善者如之。风者,散阴气者也,故人心荡涤以消其恶者如之。
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本义: 下本不当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程传: 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集说:
- 郑氏汝谐曰:
得益者,非以是而自私也。故“损”之上“利有攸往,得臣无家”;“益”之初“利用为大作”。为大作者,当为大益之事也。然在下而为大益之事,位未崇也,诚未孚也,必“元吉”然后“无咎”,以其位非厚事之地也。
- 朱子语类云:
“利用大作”,象曰“下不厚事也”。自此推之,则凡居下者不当厚事,如子之於父,臣之於君,僚属之於官长,皆不可以踰分越职。纵可为,亦须是尽善方能无过,所以有“元吉无咎”之戒也。
本义: 【“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程传: 既中正虚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则有有益之事,众人自外来益之矣。或曰:“自外来”,岂非谓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虚中,天下孰不愿益之?五为正应,固在其中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而来,不召而至也。
- 杨氏简曰:
“或益之,自外来也”,亦犹“损”六五之“或益之,自上佑也”。皆言本无求益之意,而益自至也。“曰自外来”,言非中心之所期,自外而至也。
本义: 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
程传: 六三“益之”,独可用於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谓专固自任其事也。居下当禀承於上,乃专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灾,拯时之艰急,则可也。乃处急难变故之权宜,故得无咎。若平时则不可也。
集说:
- 龚氏焕曰:
益之以凶事,虽曰灾自外来,而已乃受益,乃其已分之所固有者,非自外来也。
程传: 爻辞但云“得中行则告公而获从”,象复明之曰:“告公而获从”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志苟在於益天下,上必信而从之。事君者,不患上之不从,患其志之不诚也。
集说:
- 龚氏焕曰:
六四之告公,以益民为志,故得见从也。
程传: 人君有至诚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问之矣”。天下至诚怀吾德以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
集说:
- 崔氏憬曰:
损上之时,一以损己为念,虽有孚惠心及下,终不言以彰己功,故曰“有孚惠心,勿问”。问,犹言也。如是,获“元吉”,且为下所信而怀己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君虽不言,人惠其德,则我大得志也。
- 张氏振渊曰:
惠出於心,又何问焉?“大得志”,非以民之惠我为得志,以我足以致民惠我为得志也。
本义: “莫益之”者,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则又有“击之”者矣。
程传: 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所同欲。苟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则与众同利,无侵于人,人亦欲与之。若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则人亦与之力争,故莫肯益之,而有击夺之者矣。“云莫益之”,者非其偏己之辞也。苟不偏己,合于公道,则人亦益之,何为击之乎?既求益于人至于甚极,则人皆恶而欲攻之,故“击之”者自外来也。人为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六二中正虚己,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苟为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上九求益之极,“击之”者自外而至,是也。《系辞》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君子言、动与求,皆以其道,乃完善也。不然,则取伤而凶矣。
集说:
- 胡氏炳文曰:
二不求益,而或益之,自外来也;上求益,而或击之,亦自外来也。孰有以来之?五之吉,由中心之有孚;上之凶,由立心之勿恒。吉凶之道,未有不自心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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