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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传

象下

第五十八卦:兑为泽兑卦
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本义: 【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

程传: 丽泽,二泽相附丽也。两泽相丽,交相浸润,互有滋益之象。故君子观其象,而以朋友讲习。朋友讲习,互相益也。先儒谓“天下之可说,莫若朋友讲习”,朋友讲习固可说之大者,然当明相益之象。

集说:

  • 虞氏翻曰:

    “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 孔氏颖达曰:

    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相说之盛,莫过於此也。

  • 程子曰:

    天下之说不可极,惟朋友讲习,虽过说无害。兑泽有相滋益处。

  • 苏氏轼曰:

    取其乐而不流者也。

  • 朱氏震曰:

    讲其所知,习其所行。

  • 蔡氏渊曰:

    “讲”兑象,“习”重兑象。

  • 俞氏琰曰:

    “讲”者,讲其所未明,讲多则义理明矣;“习”者,习其所未熟,习久则践履熟矣。此朋友讲习所以为有滋益,而如两泽之相丽也。若独学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故《论语》以“学之不讲”为忧,以“学而时习”为说,以“有朋自远方来”为乐。

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本义: 【居卦之初,其说也正,未有所疑也。】

程传: 有求而和,则涉于邪谄。初随时顺处,心无所系,无所为也,以和而已,是以吉也。象又以其处说在下而非中正,故云“行未疑也”。其行末有可疑,谓未见其有失也。若得中正,则无是言也。说以中正为本,爻直陈其义,象则推而尽之。

集说:

  • 蔡氏渊曰:

    初未牵于阴,所行未有疑惑。若四比三,有“商兑”之疑矣。

  • 徐氏几曰:

    “疑”谓系于阴也。卦四阳,惟初与阴无系,故未疑。

  • 郑氏维岳曰:

    以阳刚居兑初,又不与阴比,故信心信理而出行之于外者,未与心疑。使有系应,便不能自决矣。

孚兑之吉,信志也。

程传: 心之所存为志。二刚实居中,孚信存于中也。志存诚信,岂至说小人而自失乎?是以吉也。

集说:

  • 何氏楷曰:

    初去三远,不特志可信,而行亦未涉于可疑。二去三近,行虽不免于可疑,而志则可信。

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程传: 自处不中正,无与而妄求说,所以凶也。

集说:

  • 熊氏良辅曰:

    六三位不当,居上下二兑之闲。下兑方终,上兑又说,说而又说,不得其正者也。上六曰“引兑”,盖与六三相表里。

九四之喜,有庆也。

程传: 所谓喜者,若守正而君说之,则得行其阳刚之道,而福庆及物也。

集说:

  • 郭氏雍曰:

    当兑之时,虞上下之际,不妄从说,知所择者也。介然自守,故能全兑说之喜。喜非独一身而已,终亦有及物之庆也。

孚于剥,位正当也。

本义: 【与《履》九五同。】

程传: 戒“孚于剥”者,以五所处之位正当戒也。密比阴柔,有相说之道,故戒在信之也。

集说:

  • 王氏申子曰:

    谓正当尊位,若孚上之柔说,则消剥于阳必矣。

上六引兑,未光也。

程传: 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未”非必之辞,象中多用。非必能有光辉,谓不能光也。

集说:

  • 杨氏啓新曰:

    “来兑”、“引兑”皆小人也。在君子,则当来而勿受,引而勿去也。君子以道德相引,其道为光明;引而为说,则心术暧昧,行事邪僻甚矣,岂得为光乎?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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