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鹏友来开会
这是令人心惊、心寒的一幕:在四川雅安石棉县高速服务区,一个三岁左右的人类男孩儿,赤身裸体,像狗一样四肢落地,嗖嗖地窜行,爬行找食、闻食,嘴巴贴地而食,休息时也双手撑地,像猴子一样。
这一幕被网友拍摄后,引发高度关注。但是,诸如《中国新闻周刊》、澎湃新闻、人民网、红星新闻等,在报道此事时,分别使用了“未发现拐卖行为”、“不存在家庭困难”、“经常开房车带孩子外出旅游”、“父母有高学历”、“回归自然教育”、“家庭生活方式,外人没有权利干涉”、“夫妻感情较好”等措辞。这些报道还引用县一级官员的话说,“是否存在虐待问题,将调查”。
以上措辞,比这个孩子遭遇的迫害,还令人心寒:把人培养成狗,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生活方式、学历、夫妻感情,没有什么关系。孩子“父亲”所说的“教育方式”,完全是逃避法律制裁的话术。是否存在虐待,已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虐待的结果已经非常残酷地摆在这里了。
试想,如果这是《中国新闻周刊》、澎湃新闻、人民网、红星新闻等媒体家里的事,他们还会这样报道吗?犯罪分子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解释,不应该成为媒体渲染的东西。房车里藏着什么秘密,家里藏着什么秘密,才是职责部门应该认真调查的、媒体应该关心的。
上述媒体面对“野人小孩”这一恶性事件,丧失了基本的人伦立场,放弃了基本的政治立场,放弃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把涉嫌严重犯罪分子当作“个性家长”来报道,严重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媒体之所以扭曲报道,严重混淆视听,不直击事件核心,源于媒体建设发生了道德坍塌、严重脱离了群众。对待同类的悲惨遭遇,应该推己及人,立场鲜明,推动依法惩处犯罪,解救受害者。而不能远远观望,讲那些枝节故事,干扰社会正常认知。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是优秀媒体人应有的担当。真的去担当,需要政治训练和专业训练,只会简单采访所谓的“事实”是不够的,而是需要从纷纷扰扰的“事实”中找到主干,抓住主要问题!而前述被报道的“事实”,只会干扰人们的视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新闻记者丧失了政治立场、扭曲了价值判断,走向“法律党”设置的窠臼,还可能对中国社会建设带来更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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