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本报讯 近日,秀洲区司法局高新区(高照)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拖欠货款纠纷。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陈某因经营需要,从去年开始向刘老板多次购买坯布,截至今年3月16日,经双方结算,陈某欠刘老板货款43万元。后陈某陆续偿付了28万元,剩余15万元至今仍未清偿。刘老板经多次讨要,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刘老板心想,剩下的这笔货款必须要回来,于是决定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法院引调机制,法院将此案移交高新区(高照)司法所老娘舅进行诉前调解。
老娘舅首先联系刘老板安抚其情绪,了解事情经过,随后联系到当事人陈某。陈某对拖欠货款一事并无异议,但拒绝调解。于是,老娘舅向陈某分析其中利弊,明确责任,阐明支付货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借口推诿或延迟支付,并详细讲述如果判决执行可能给他带来的不良后果,如果账目确有问题存在,可以一同协商解决。通过老娘舅的劝说,双方约定了调解日期。
调解当天,刘老板的律师早已在司法所大厅等候,而陈某却姗姗来迟。调解室内,陈某不但没有一个想要真正解决事情的态度,而且情绪激动地一直阐述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项,甚至以患有抑郁症为由表示无法签订调解协议书,当老娘舅让其出具医学证明时,陈某却拿不出。
老娘舅意识到,陈某试图再次通过耍赖的方式拒还货款。眼看调解无法进行下去,老娘舅再次严肃地向陈某说明消极应对不仅无法逃避法律责任,反而会损害自身的权益,既然来了,希望本着解决纠纷的目的说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这样才能使双方利益最大化。
经过劝导,陈某敞开心扉说出自己拒不还款的原因是双方之前签订过还款协议,但他认为刘老板算的货款数额不对,因此反悔,没有按期履行协议。老娘舅提出由陈某自己对账来找出问题,对方当事人当即表示同意。
陈某对出的账目货款与刘老板的诉求相差10000余元,针对这个货款差额,老娘舅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放下对立情绪,就还款总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核心问题进行协商。经过老娘舅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还款协议。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有些欠款纠纷,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加上一方态度简单粗暴,拒人于千里之外,更加剧了双方的对立情绪。通过老娘舅调解这一平台,让双方心平气和地有话好好说,换位思考,互让互谅,许多金额不是很高的欠款纠纷是可以在诉前得到和平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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