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宁津县人民医院存在变相提高医疗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医院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方式,变相加重患者负担,额外收取患者费用,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医院被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没收没有退还的全部价款5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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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责令其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宁津县人民医院是一家公立医院,更是宁津县医疗水平最高的医院,竟然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费解。

据了解该家医院之前也发生类似事件,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时任护士长的时某某违规设定收费项目,以每次300元的价格向病人收取血液灌流费被查。

而在今年5月31日,宁津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题为《宁津县人民医院医保专项整治活动暨医保管理年启动会议召开》文章,其中宁津县医保局长在讲话时要求,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虚假诊疗等违规行为。

内容来源:综合宁津县市场管理局、宁津县人民医院官方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