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居民楼飘出黑烟

无人阁楼内竟冒起火光

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日,思明区检察院

办理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放火案

案件回顾

2025年1月凌晨,不少人还在熟睡,居民楼二楼一间长期没人用的阁楼却突然着火。过路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消防队员很快赶到,及时扑灭了火。万幸的是,火势未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可谁能想到,这把火不是电线老化或意外引燃,而是同栋楼居民白某某干的!

他为啥要放火?

竟和三楼邻居养的鸽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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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原来,白某某长期对三楼邻居饲养鸽子心存不满,产生了报复念头。为泄私愤,他事先备好打火机、竹梯等工具,趁凌晨居民熟睡之际,架起竹梯攀爬至邻居楼下的阁楼里,点燃阁内易燃杂物,最终引发阁楼及电线起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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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白某某故意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

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意见

综合考量案情

放火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邻里矛盾别“上火”

邻里相处难免因噪音干扰、宠物饲养、公共空间使用等问题产生摩擦,应通过友好沟通、社区调解、物业协调等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采取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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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或治安违法,即便未造成实际伤亡,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就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白某某因邻里矛盾采取放火手段泄愤,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戒,遇到矛盾时保持冷静,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审:郑惠玲、洪萱茹

二审:董文静、吴雅峰

三审:李晓龙、戴懿

厦门检察、思明检察联合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