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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除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外,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对高空抛物构成犯罪的进行了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除此之外,即将在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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