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6日作出的“沧市监处罚〔2025〕G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素食牛舌饼(咸味)过氧化氢(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免于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429.60元。

沧州鲜市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E座1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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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