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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韩国注册公司后,运营阶段最关心两件事:一是如何合规申报税务,避免被罚款;二是如何顺畅实现资金回流,把利润转回中国境内。但韩国的税务体系(如双重征税、分级审计)和外汇管制(如外资出资要求),与中国差异显著,不少企业因不熟悉规则,要么多缴了 “冤枉税”,要么资金汇出时被卡住。

一、税务申报:先搞懂 “双重征税” 逻辑,再避 3 个常见错

韩国对公司利润实行 “双重征税”—— 公司层面缴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再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需围绕这一核心逻辑,规划税务申报,同时避免因操作失误产生额外成本。

1. 核心税种:2 大税种占比超 90%,申报要点要记清

韩国公司的核心税种是 “企业所得税” 和 “增值税”,两者合计占企业税负的 90% 以上,中国企业需重点关注:

(1)企业所得税:税率 + 申报时间,两个关键节点

税率:韩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 25%,但中国企业可享受 “中韩税收协定” 优惠 —— 若中国母公司持有韩国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股息分配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可从 20% 降至 10%,需提前向韩国国税厅提交《税收协定适用申请》。

申报时间:每年 5 月 31 日前,申报上一财年的企业所得税(韩国财年通常为自然年度,即 1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需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需审计)。

这里需要注意:若韩国公司满足 “小型企业” 标准(年营收低于 1 亿韩元),可适用 10%-20% 的累进税率,中国中小电商、贸易公司可关注此优惠。

(2)增值税:“销项减进项” 抵扣,别漏了申报时间

韩国增值税税率为 10%,适用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应税行为,申报逻辑与中国类似,即 “当期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中国企业需注意两个要点:

进项抵扣凭证:只有取得韩国本地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若从中国境内采购货物,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增值税完税证明,才能申请抵扣;

申报时间:每月 10 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即使无营收也需 “零申报”,逾期申报将按日收取罚款(每日罚款约 1 万韩元)。

2. 外部审计:不是所有公司都要审计,别白花审计费

不少中国企业误以为 “所有韩国公司都需每年审计”,实则不然 —— 审计要求与公司类型、规模挂钩,盲目找审计机构,可能多花数十万人民币的冤枉钱。

(1)股份有限公司:满足 2 项条件即需审计

上一财年末满足以下任一情形,需进行外部审计:

总资产或年营收≥500 亿韩元;

同时满足 2 项及以上条件(总资产≥120 亿韩元、总负债≥70 亿韩元、年营收≥100 亿韩元、员工≥100 人)。

(2)有限责任公司:满足 3 项条件才需审计

上一财年末满足以下任一情形,需进行外部审计:

总资产或年营收≥500 亿韩元;

同时满足 3 项及以上条件(总资产≥120 亿韩元、总负债≥70 亿韩元、年营收≥100 亿韩元、员工≥100 人、成员≥50 人)。

中国企业可对照上述条件,判断是否需要审计。若无需审计,仅需提交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即可完成税务申报,节省审计成本。

3. 3个税务申报坑:中国企业常踩,后果很严重

(1)坑一:忽略 “中韩税收协定”,多缴预提所得税

中国母公司从韩国子公司获取股息时,若未提前申请《税收协定适用申请》,韩国国税厅会按 20% 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而申请后可降至 10%,以 1000 万韩元股息为例,可少缴 100 万韩元(约 5 万人民币)税款。

避坑建议:在股息分配前 1 个月,向韩国国税厅提交申请,需提供中国母公司的营业执照、持股证明等材料。

(2)坑二:进项发票丢失,无法抵扣增值税

韩国增值税实行 “以票控税”,进项发票丢失后无法补办,导致当期应纳税额增加。部分中国企业因保管不善,丢失从本地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后期无法抵扣,多缴税款。

避坑建议:建立 “发票电子化管理系统”,收到发票后立即扫描存档,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电子发票备份。

(3)坑三:财年结束后未及时结账,影响申报

韩国企业需在财年结束后 2 个月内完成结账(如 12 月 31 日财年结束,需在 2 月 28 日前结账),否则无法按时提交财务报表,导致企业所得税申报逾期。部分中国企业因跨境沟通效率低,延误结账,产生罚款。

避坑建议:财年结束前 1 个月,协调中国总部与韩国子公司的财务团队,明确结账时间表,必要时委托本地会计师协助。

二、资金回流:2 种主流方式 + 3 个外汇规则,顺畅转回利润

中国企业在韩国赚取利润后,最关心 “如何把钱转回中国”。韩国对外汇管制相对宽松,但外资企业需遵守 “外资出资维持”“资金汇出备案” 等规则,避免资金汇出时被外汇银行拦截。

1. 2 种主流资金回流方式:股息 + 赎回,各有适用场景

(1)股息分配:最常用、最合规的方式

这是中国企业将韩国公司利润转回境内的主要方式,流程相对简单:

步骤 1:召开股东(成员)大会,通过股息分配决议(需明确分配金额、时间);

步骤 2:韩国公司向韩国国税厅申报 “股息预提所得税”,缴纳 10%(适用中韩税收协定)或 20% 的税款,取得《完税证明》;

步骤 3:携带《完税证明》、股息分配决议、外资企业登记证,到外汇银行办理资金汇出,资金通常在 3-5 个工作日内到账中国境内账户。

注意:股息分配需在韩国公司 “有累计净利润” 的前提下进行,不得超额分配(即分配金额不得超过未分配利润余额)。

(2)股份 / 出资份额赎回:适合长期退出或调整股权

若中国企业计划减少在韩国公司的投资,或退出韩国市场,可通过 “赎回股份 / 出资份额” 的方式回流资金:

适用场景:韩国公司业务收缩、中国总部战略调整,或股东之间达成退出协议;

核心流程:召开股东(成员)大会通过赎回决议→聘请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支付赎回款→缴纳预提所得税(与股息税率一致)→办理外汇汇出。

需要注意:赎回价格需公允,若低于评估价,韩国国税厅可能认定为 “不合理交易”,要求补缴税款。

2. 3 个外汇规则:中国企业必须遵守,否则汇不出钱

(1)规则一:外资出资需维持≥1 亿韩元(若享受优惠)

若中国企业为享受《外国投资促进法》优惠,单名投资者出资≥1 亿韩元,需在韩国维持不低于该金额的投资,否则将失去优惠资格,且资金汇出时可能被限制。部分企业因未关注 “出资维持要求”,将资金大量汇出,导致出资额低于 1 亿韩元,被取消税收优惠。

建议:定期核查韩国公司的注册资本余额,确保不低于 1 亿韩元(若享受优惠),如需汇出资金,优先选择 “股息分配”,而非减少注册资本。

(2)规则二:资金汇出需提供 “用途证明”

外汇银行在办理资金汇出时,需审核资金用途的合规性。若汇出用途为 “股息”,需提供股息分配决议、完税证明;若为 “赎回款”,需提供赎回协议、评估报告。部分企业因材料不全,导致汇出申请被驳回。

建议:汇出前与外汇银行提前沟通,确认所需材料清单,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多次补充。

(3)规则三:运营资金汇出需 “清算后才能办理”

中国企业初期汇入韩国公司的 “运营资金”(如用于租赁办公场所、采购设备的资金),在韩国公司清算前不得汇出境外。部分企业误以为 “运营资金可随时汇回”,后期申请汇出时被银行拒绝,只能待清算后才能拿回资金。

建议:初期汇入资金时,明确 “出资款” 与 “运营资金” 的划分 —— 出资款可通过股息、赎回方式汇出,运营资金则需用于日常经营,避免混淆导致后期无法汇回。

运营阶段的 2 个核心建议

1.建立 “跨境合规团队”:中国总部可指派 1 名财务负责人,搭配韩国本地税务师、律师,形成 “1+2” 的合规团队,及时处理税务申报、资金汇出等问题;

2.定期核查外资资质:每季度核查外资企业登记证的有效性、出资额维持情况,确保享受的外资优惠政策不失效,同时规避外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