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公司女员工上班时2次上厕所都被偷拍,偷拍者竟是同一名男同事,女子维权反被“捆绑离职”,公司还声称:你拿了赔偿,被偷拍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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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假期,上海一教培机构内,30岁的女员工周女士在加班。

上午八点多,她到公司一楼的女厕如厕。

突然听到右侧隔间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奇怪声响。还有疑似男性的喘息声和电子设备的使用声。

察觉异常的她,低头顺着隔板下方空隙往右侧望去。

这一看,吓了她一大跳!

对面赫然是一个男性,正全副武装举着手机从空隙处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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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惊出一身冷汗,当即起身整理好衣服逃离。

因此时她还不清楚那名偷拍者的身份,因此站在女厕门口堵人。

如果是外来人员,她将直接选择报警。

期间,她还拜托过路同事帮忙喊保安过来,自己则全程录像,留存证据。

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人从那个女厕隔间里面出来 —— 竟是跟她共事两三年、在公司口碑很好的男同事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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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他看着挺随和,谁能想到干这种事?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人都懵了。” 周女士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声音还有些发紧。

李坤戴着口罩和连体帽子,显然是早有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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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内心非常气愤,但是还是心平气和的问道:“你在里面干什么啊?”

听到当面质问,李坤也感觉无地自容,毕竟自己就是偷偷摸摸从女洗手间走出来的,被抓了个正着,就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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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当即夺过他的手机,将他偷拍的视频给保存下来。

周女士虽然又气又怕,可也不想因为此事影响公司的对外声誉,于是没有选择报警,只向公司提出了一个要求:开除李坤,还自己一个公道。

在公司调解下,李坤写了道歉书,还赔了周女士1万块钱。周女士也念及自己和李坤在公司的三年情谊,想着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把此事给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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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周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善良和体谅,换来的却是更过分的伤害。

事后,李坤依旧正常上下班,偶尔碰见就用异样的眼神打量她。

距离第一次出事3个多月后,8月18日那天,周女士到公司二楼女厕如厕,她已不敢去一楼女厕了。

周女士再次察觉到有人在偷拍,转头就看到李坤慌乱收起手机的身影。

没想到李坤出来时,居然没有一点惊慌,还假装震惊地问:“咦,你怎么也在这里?”

周女士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委屈与愤怒,没有丝毫犹豫,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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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迅速介入调查,调取监控固定证据后,依法对李坤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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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有了第二次偷拍行径,这次男同事一定会被解雇。

但公司告知周女士,李坤将于行政拘留结束后的九月返岗,并一直工作至月底,也就是十月初再行辞退。

周女士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多次找公司领导维权。

哪知道公司居然作出决定:要李坤立刻离职也行,前提是,周女士也要一起离职走。

甚至,公司还给出了侮辱性的回复:“他是偷拍者,他还可以拿赔偿,并不吃亏;但是你被偷拍了,你会有羞耻心,这可是很丢脸的哦!”

由于此事已经造成周女士患有中度抑郁,也有了离职的想法,因此她向公司索要辞退通知书,却遭断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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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称周女士是“主动离职”,且是在其他员工在场的情况下自行提出的,会满足其国庆三倍工资补偿要求。

这个结果,周女士难以接受,目前在家休养。

对于此事,有律师建议,周女士可以将保留的偷拍视频证据起诉那个男同事,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同时,公司以“开除李某则周某必须一起离职”相威胁,属于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行为。周女士可以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周女士的经历,也给不少女性提了个醒:善良得有底线,被欺负了就得第一时间用法律保护自己。

希望周女士能早日走出阴影,恢复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