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下称 “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中诚信托及陈郭瑞、熊谞龙、金紫雨、余明、尤彦媚 5 名相关责任人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处罚款 685 万元,其中机构罚款 660 万元,个人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诚信托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个业务环节,问题较为突出。其一,在公司治理层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便提前履职,违反了金融机构高管任职管理的基本要求;其二,在风险管控领域,存在部分风险项目未纳入或未及时纳入风险项目要素表的情况,同时尽职调查不审慎、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反映出其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其三,在业务开展合规性上,不仅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企业提供融资,还通过投资永续债权的方式变相开展融资类业务,此外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合格投资者人数突破 “资管新规” 要求、个人信托贷款业务开展不规范,且部分信托计划分级比例超过监管要求,多项业务均触碰监管红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源: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