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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增9处16套监控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厦门交警公布近期已启用9处16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布在思明区、湖里区和集美区,主要抓拍“违反交通信号”“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石村路与蔡岭路交叉口
违法停车
石村路蔡岭路口至吕岭路口路段
石村路前埔西路口至蔡岭路口路段
蔡岭路石村路口至前埔路口路段
违反交通信号
成功大道枋钟路口至金湖路口路段
违法停车
金尚路枋湖北二路口至枋钟路口路段
违反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
同集南路高架桥路段
同集南路集美大道路口至印斗路口路段
同集南路天马隧道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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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一审:方锐
二审:王庆平
三审:庄梅芳
来源: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 厦门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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