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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府发〔2025〕13号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西昌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西昌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通过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征求意见和专家评估,经十一届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共7处,现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西昌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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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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