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鲍娜军 田晓红)“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有人故意在路上别车……”10月16日15时许,高速交警鹿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驾驶人报警电话,称刚才在青银高速上遭前方货车恶意别车,险些造成交通事故,希望民警对该行为进行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添加报警人微信,取得视频证据。报警人说:“事发时,我驾驶的车辆和一辆货车前后行驶在青银高速青岛方向,因为前车行驶速度慢,我就按了两声喇叭。前车可能感到被冒犯,就两次突然减速,险些造成交通事故,并且多次别车,阻止我超车。”

民警通过货车车牌号联系上该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获得了涉事驾驶人的信息。与驾驶人取得联系后,民警明确指出了其恶意别车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并通知其来高速交警鹿泉大队接受处理。

10月17日,驾驶人安某来到高速交警鹿泉大队,面对执法记录仪对当天的事情进行了陈述。民警再次对其指出恶意别车的危害性。安某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其行为的危险,并在民警的协调下与报警人取得联系,诚恳地进行了道歉,取得了对方谅解。民警对安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和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

开“斗气车”往往是由小事引发的,但是后果和危害却难以估量。强行变道、加塞、别车等行为会破坏交通秩序,导致追尾、剐蹭,严重时可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驾驶过程中的争吵、冲突,会引发道路拥堵,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公共安全。开“斗气车”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广大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文明出行、相互礼让,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