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易联器械整理
今日(10月23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将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开展接续采购,本次接续采购采购周期为一年。
01
接续采购范围
河南牵头开展的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省际联盟集采原采购文件中,符合采购品种目录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医用耗材。
采购范围如下(采购目录及产品比价系数情况详见文末表格)
1.通用介入类:中心静脉导管类、输液港、非侵入式血管止血装置、三联三通、环形注射器、Y 接头,造影导管、造影导丝、血管鞘、侵入式血管止血装置、抓捕器、压力延长管;
2.神经外科类:颅骨锁、颅骨网、颅骨连接片、颅骨盖孔板、颅骨钉、脑脊液体外引流系统、脑脊液分流系统、动脉瘤夹;
3.血液透析类:血液透析器、血液滤过器、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动静脉瘘穿刺针、透析用留置针。
02
接续采购规则
1.原中选产品接续中选资格
原中选产品符合原采购文件规定,按照原中选供应清单直接接续中选资格。
2.原非中选产品增补中选资格
(1)原非中选企业增补中选资格
按照各采购文件确定的代表品进行申报。
● 若申报价格不高于所在采购目录最低中选价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 若申报价格高于所在采购目录最低中选价但不高于最高中选价的,作为备选产品,在考核中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2)原中选企业新申报产品
● 须承诺不降低产品功能和特性且申报价格不高于所在采购目录本企业中选价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中选产品;
● 若申报价格高于原中选价格但不高于所在采购目录最高中选价的,作为备选产品,在考核中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03
拟中选价格确定
1.拟中选价格:各采购目录拟中选产品,以申报价格为拟中选价格。以代表品报价的,按照各采购文件规定的拟中选价格确定原则,计算其他非代表品拟中选价格。
2.价格联动:接续采购工作开展期间以及采购周期执行过程中,中选价格若高于在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上最低挂网价、已开展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的,企业应主动申请调整中选价格。
04
约定采购量
接续中选结果产生后,组织医疗机构对中选产品进行约定采购量填报。
05
非中选产品管理
1.中选企业:采购周期内,若中选企业在同一目录下增补非中选产品的,按照其中选价格向联盟采购办公室申请,增补为中选产品,但在当年协议期内无约定采购量;
2.非中选企业或新上市企业:向联盟采购办公室申请,在同一目录下接受不高于本目录最高中选价的,作为备选产品,在考核中可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06
其他事项
接续采购中涉及的所有问题,此通知未明确的,均按照原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三大类耗材采购目录及产品比价系数情况
1. 通用介入类
2.神经外科类
3.血液透析类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文中对官方政策的相关解读,仅代表本平台观点,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如有平台转载本篇文章,须自行对该篇文章负责,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不对转载引起的二次传播影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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