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AI生成
“大师,这平安符真能保我生意兴隆?”在浙江杭州某寺庙周边,市民李阿姨手持所谓“开过光”的平安符,向一位身着僧袍的“僧人”追问。她万万没想到,眼前的“高僧”竟是诈骗团伙成员。近日,王某甲、王某乙、钱某三人团伙流窜多省借“祈福消灾”幌子作案100余起,在松滋市落网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9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里寺庙多,信佛的人也多,我们认为有机可乘。”据王某甲供述,该团伙专门瞄准佛教文化盛行、群众有烧香祈福传统的省份作案,这一文化习俗竟被骗子视作“敛财商机”。
三人将目标锁定在店铺经营者身上,惯用话术极具迷惑性:“施主,下月寺庙要举办‘开光法会’,高僧亲自开光,这平安符和邀请函您带上,既能保生意兴隆,还能积功德。”他们进店后先诱导店主在“功德簿”上签字,随后以“签字即需结缘”为由,要求购买平安符;同时编造附近寺庙将办“开光法会”的谎言,推销“法会邀请函”,宣称可求“福报”助生意兴旺。店主们出于对经营顺遂的期盼,大多选择掏钱购买。这样的骗局在浙江温州、江西吉安等地反复上演,三人将僧袍当作行骗“行头”,把祈福沦为敛财骗局,短短数月就作案百余起。
“他们专挑小额金额下手,168元、198元、298元、318元这些数字,既听起来吉利,又不易让群众立刻警觉。”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团伙深谙“小额多骗”套路——单笔金额不大,即便有人察觉被骗,也可能因“嫌麻烦”不愿报警,这使得他们能在多省流窜作案却长期未被发现,累计骗取4万余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梳理证据链,通过核实被害人陈述、调取作案轨迹、固定转账记录等方式,全面查清三人犯罪事实。“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宗教教职人员虚构事实,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更亵渎宗教信仰的严肃性,必须依法严惩。”检察官强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办案,而是联合公安、宗教、社区等部门开展专项防范行动。在寺庙周边张贴警示海报、社区举办“反诈宣讲会”,揭露“假僧人”诈骗三大特征:主动兜售物品的必是假、虚构法会敛财的必是假、公开化缘收费的必是假,引导群众精准辨别;推动公安机关建立“小额诈骗线索联动机制”,鼓励群众发现可疑“僧人”时,及时拍摄视频、留存转账记录并报案,对提供有效线索者给予奖励。
“以后再遇到路边推销平安符的‘僧人’,我肯定不会信了!”在松滋某社区反诈宣讲会上,曾险些被骗的市民听完讲解后坦言说道。
检察官提醒:
宗教信仰应在正规场所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如遇“高僧开光”“化病消灾”“推销开光物品”等情况,务必提高警惕,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宗教部门核实,切勿让骗子有机可乘。
2470期
来源|松滋检务
作者|谭春晖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周洋
点“推荐”给我一个小心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