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说:邹城市民泰路和王兰路十字路口东南,有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长期扎棚摆摊吃饭,为什么城管部门不管?其他商铺在自家门口摆点商品,都没下台阶,城管就说不行,来一堆城管嘿唬人,说只要出了店就不行,就会处罚。请解释这家为什么不仅能出店还能占用停车位扎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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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5-10-23 14:33:49]回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回复:经调查,反映位置为物业内部管理区域,执法人员配合社区及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店铺进行告知,对乱摆乱放的桌椅进行清理,未发现扎棚摆摊现象。经了解,为商户临时摆放的移动四角伞,目前已撤除,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编辑:邹城网、文字: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