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诚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整合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85号)、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工作规程> 的通知》(鲁营转办〔2021〕5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要求,为更好地保障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效果,为采购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现诚邀全国范围内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现公告如下:

一、入驻对象

全国范围内,有意在山东省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自愿、零费用申请入驻。

二、入驻要求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备相应中介服务资质资格,或依法不需要资质资格但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

(三)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入驻服务类别

申请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照“附件”所列的中介机构服务分类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将根据中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适当调整中介机构的服务分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入驻多个服务类别。

四、入驻方式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需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可在“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网站选择全省任何站点申请入驻,根据网站设定在线填报有关信息材料。入驻时,需在系统进行守信承诺和资质(资格)、专业服务能力相关信息核实确认。入驻后,可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wssc/sdszfcg/)”和“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http://www.shandong.gov.cn/zwfwzjcs/intermediary/index)”依法开展从业活动,自主参与竞争。

五、相关要求

申请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填写入驻信息,提交有关材料,对所填报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入驻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使用过程中如有网站技术问题,请致电0531-51778859。如对“中介超市”相关业务咨询,请致电0531-77996618。

附件:中介机构服务类别及资质(资格)要求

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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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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