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古代离婚,多数人脑海里浮现的或许是 “七出之条” 的严苛,是男子单方面休妻的强势,是女子被休后忍气吞声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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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传统认知里,古代女性始终处于婚姻的被动地位,离婚对她们而言更像是一场灾难。

可 多年前敦煌莫高窟藏经洞里的一次意外发现,却彻底打破了这种固有印象 。

故事要从 1900 年说起,当时,道士王圆箓在清理莫高窟第 17 窟的积沙时。

无意间发现了这个尘封千年的藏经洞,洞里堆满了从公元 4 世纪到 11 世纪的经卷、文书、绘画等文物,总数超过 6 万件。

这些文物后来因种种原因流散到世界各地,如今我们能看到的 “放妻书” 原件,大多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英国大英博物馆等机构。

最初,有研究者看到文书里提到的 “汉式” 习俗,便误以为是汉代遗物。

直到后来通过文书的字体、用词以及同时出土的其他文物佐证,才确定这些 “放妻书” 实际诞生于唐五代时期。

只是因为内容延续了部分汉代婚姻礼仪的影子,才让人们产生了年代误判。

现存的 “放妻书” 有十几件,篇幅长短不一,最短的只有百余字,最长的也不过三百多字,却字字透着与传统认知截然不同的温度。

其中最有名的要数法国国家图书馆藏的 S.6537 号文书,开篇没有指责,没有苛责,反而先回顾了夫妻结合的初心:

“盖闻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一从结契,便至白头。”

短短几句话,把婚姻看作前世修来的缘分,既庄重又温情。

可缘分终有尽时,文书里接着写离婚的原因:

“然夫妇相恶,如同水火。情不相得,难归一意。今亲姻具稳,夫娘商量,愿作分离。”

没有狗血的指责,没有 “七出” 的借口,只坦诚夫妻感情不和,就像水火难以相容,实在无法同心度日。

更难得的是,离婚不是丈夫单方面决定,而是 “亲姻具稳,夫娘商量”。

双方家人都在场见证,夫妻两人共同商议后才做出的决定,这分明就是古代版的 “和平分手”。

最让人动容的是文书结尾对女方的祝福: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没有因为离婚就贬低女方,反而祝愿她离婚后能重新梳妆打扮,展现自己的美丽,再嫁一个好人家。

最后那句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更是把成年人的体面与豁达写得淋漓尽致,即便分开,也不互相怨恨,各自开启新的人生,这样的境界,即便放在今天也让人敬佩。

或许有人会疑惑,为什么在男权主导的古代社会,会出现这样平等尊重的离婚文书?

这就要结合 “放妻书” 诞生的唐五代时期来看。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放时代,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唐律疏议》里就明确规定了 “和离” 制度:“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意思是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协商一致离婚,法律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这种制度层面的认可,为 “放妻书” 的出现提供了基础。

而且唐代社会对女性再嫁也十分宽容,据史料记载,唐代公主再嫁的就有 23 位,其中还有 3 位嫁了三次。

民间女子再嫁更是常见,就连士大夫家庭也不例外。

比如大诗人白居易的妹妹就曾再嫁,韩愈的女儿离婚后也重新嫁人。

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离婚不再是女性的 “污点”,“放妻书” 里对女方再嫁的祝福,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社会风气,“放妻书” 里的温情也离不开敦煌地区特殊的文化氛围。

敦煌地处丝绸之路要冲,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地方,儒家的礼教观念在这里不像中原地区那么森严,反而多了些务实与包容。

当地百姓更看重婚姻的实际质量,而非形式上的捆绑,所以在离婚时,更愿意选择这种互相尊重的方式,既给对方留了体面,也让自己能安心开始新生活。

再看 “放妻书” 里的细节,还能发现古代婚姻的务实一面。

有的文书会明确提到财产分割,比如 “家中所有财产,各分一半”;有的会涉及子女抚养,“儿女各随所愿,不得干涉”。

这些条款虽然简单,却透着对双方权益的考量,和今天离婚协议里的核心内容相差无几。

可见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婚姻的本质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即便走到尽头,也需要用理性与尊重来收尾。

不过,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 “放妻书” 的普遍性。

现存的 “放妻书” 大多出自敦煌地区的普通百姓家庭,而且数量相对有限,不能代表整个古代社会的离婚状况。

在更多时候,尤其是中原地区,“七出之条” 依然是主导离婚的主要规则,女性在婚姻中还是处于弱势地位。

但 “放妻书” 的价值恰恰在于,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代婚姻制度中不为人知的温情一面。

看到了古人对婚姻、对人性的理解与尊重,这种理解与尊重,跨越千年依然能打动我们。

婚姻不是捆绑,而是彼此成就;即便分开,也不该变成仇人,而是带着祝福,各自走向更广阔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