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阳日报》报道,近日,洛阳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明确8方面具体举措,提升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若干措施》指出,要推动人员力量下沉,安排市县两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到基层锻炼。

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分批次将市直单位新提拔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军转安置的市管干部和县区直单位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放在群众工作一线锻炼。

要畅通提拔录用渠道,加大“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力度,持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试录(聘)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做好后续激励。

要加大职级晋升力度,坚持公务员职级晋升向基层倾斜,提高乡镇(街道)职级使用率,让“老黄牛”式干部有奔头。

要强化工作待遇保障,严格执行现行工资津补贴政策和标准,加大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执行力度,激发干部动力。

要提升教育培训质效,抓实基本培训,加强专业培训,做好任职培训,培养一批懂治理、会治理的基层干部。

要及时宣传表扬激励,深入挖掘和总结宣传典型做法、先进榜样,向基层治理倾斜奖励资源。

要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持续为基层减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中国组织人事报》曾刊发《莫让“老黄牛”吃亏》的理论评论,评论称,长期扎根基层、埋头苦干,一心扑在工作上,“5+2”“白+黑”是常态,但默默无闻、不跑不争,这样的实干型干部,被称为“老黄牛”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