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漯河交警四大队民警在金山路与发展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12时57分,民警在对一辆新能源小型轿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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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很是疑惑。驾驶人告诉民警称自己当天有些不舒服,中午吃饭时喝了杯药酒,认为“药酒是药不是酒”,随后吃过午饭便驾车前往诊所就诊。

民警现场耐心对驾驶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讲解酒驾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