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法不责众”“法不责老”的说法时常被提及:有人觉得“大家都这么做,法律不会管”,有人认为“年纪大了,犯点错也没关系”。但事实上,这两种观念都是对法律本质的严重误解,法律的威严从不会因“人数多”或“年纪大”而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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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的误区,错在混淆了“群体行为”与“法律边界”。从街头聚众闹事、哄抢物资,到网络上抱团造谣、集体侵权,总有人事先打着“法不责众”的算盘,认为“人多势众”就能逃避制裁。但法律评判行为的标准,从来不是参与人数的多少,而是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近年来,多地查处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中,即便参与人数众多,警方依然会对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依法追责;网络上集体诽谤他人的团伙,也会被逐个调查、严肃处理。所谓“众”,不过是违法者自欺欺人的借口,法律面前,每个违法个体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法不责众”的例外。

“法不责老”的偏见,误读了“尊老”与“守法”的关系。尊老爱幼是社会美德,但美德绝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我国法律确实对老年人犯罪有从宽处理的规定,比如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这并不等于“不处罚”。现实中,无论是老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殴打他人,还是利用年龄优势实施诈骗,只要行为触犯法律,都会被依法追究责任:有的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有的甚至因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的从宽,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而非对违法的纵容,“年纪大”绝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免罪符”。

法律的核心精神是“公平正义”,它既不会因为“人多”就法外开恩,也不会因为“年老”就网开一面。“法不责众”“法不责老”的说法,本质上是对法律的误解,更是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威胁。只有破除这些错误观念,让每个人都明白“违法必受罚”的道理,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