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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记者从被撞高三学生张俊豪的母亲处获悉,已经接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案件将于11月3日上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的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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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开庭传票

据此前报道,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男生张俊豪,骑电动车从家到学校途中,被36岁的邻居男子王某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撞倒在地。不幸的是,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张俊豪于今年7月29日不幸去世,司机王某桂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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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豪之前所住的房间

在张俊豪家属提供的受案回执上,极目新闻记者看到,响水县公安局表示,该局已于2024年5月30日受理了王某桂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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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豪生前的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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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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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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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版权归原 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 核 :舒克 监制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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