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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磁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1.设备安装位置:

磁县京深线G107国道566km+400m漳河治超站从北向南方向。

2.抓拍违法行为: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磁县大队

2025年10月22日

来源 | 邯郸交巡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