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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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
山西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10月24日,《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