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薛城公安分局凤鸣湖派出所

办理的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诬告案

涉嫌诬告的男子曹某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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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5年5月12日,辖区居民曹某义(男,43岁)与其母胡某者到凤鸣湖派出所报警,称胡某者银行卡内10万元被曹某义妻子王某娜“盗走”,要求立案追责。

曹某义称,王某娜转支该10万元前未告知自己,自己也从未向王某娜透露过胡某者的银行卡密码;胡某者则表示,对王某娜转支银行卡内10万元一事毫不知情,怀疑这笔钱是被王某娜“盗走”的。民警立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王某娜却称,10万元是2023年婚前曹某义同意的彩礼及三金费用,密码也是曹某义告知,钱多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只是此前手机被曹某义损坏,无法提供证据。期间,曹某义还通过各种投诉渠道向警方施压,要求严惩王某娜。

民警办案中发现疑点:彩礼通常婚前商议,王某娜非持卡人,难以获取密码。公安机关通过修复提取王某娜手机中的通话录音等证据,证实曹某义确曾约定通过胡某者银行卡支付王某娜10万元彩礼并告知取款密码。

经查,曹某义因2025年与王某娜感情破裂,捏造事实诬告,意图让王某娜受刑事追究。其行为侵犯了王某娜合法权益,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2025年10月17日,曹某义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薛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