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岳华伟同志为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黄生辉同志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隰县人大
2025年10月23日,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岳华伟同志为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黄生辉同志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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