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0月13日作出的“沧城执决字﹝2025﹞第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河北曦昌供热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设沧州市2023年东部城区棚户区改造配套热网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审批,存在安全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河北曦昌供热技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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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