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清朝知县管着一个县,权力很大。
实际上,知县连手下有多少衙役都搞不清楚。
这不是笑话,这是制度设计的必然结果。
——《壹》——
一个知县配5个官员,谁来干活?
康熙四十年,山东新上任的知县第一天点卯,衙门里站了一百多号人,知县问师爷:这些都是谁?师爷答:衙役,知县又问:县里一共多少衙役?
师爷愣住了,这不是个案。
整个清朝,全国约2.7万名文武官员,其中文官只有2万人,1500个州县,平均每个州县只有5名正式官员,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再加一个教谕。
就这么几个人,一个县少则几万人,多则十几万人。
5个官员怎么管?答案是:靠衙役,但衙役不是官,没有编制,没有品级,朝廷不发工资,他们的身份介于官与民之间,更接近贱民。
《大清律例》里明确规定:衙役子孙三代不得参加科举。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朝廷不给钱,又要人干活,衙役不拿工资,却要养家糊口,你说他们怎么办?只能自己想办法搞钱。
于是就出现了替身充数的现象。
有钱人出钱雇穷人顶替,真正的衙役在外面做生意,或者干脆躺在家里收钱,知县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
只要有人来点卯,有人干活,就行了。
更离谱的是人数,朝廷规定一个县衙役编制是一百人,但实际上,有的县衙役多达三四百人,这些多出来的人是哪来的?
有的是衙役自己找来的帮手,有的是官员私下招的人。
有的干脆就是混进来的,知县想清点人数?不可能,因为衙役们会互相通气,今天张三来点卯,明天李四来点卯,后天王五来点卯。
反正都穿一样的衣服,知县也认不出来。
七品知县年俸银45两,一个月3两多银子,雇一个幕僚,至少月薪20两,知县自己的工资连幕僚工资的零头都不够,这还怎么管理衙役?
康熙晚年,吏治松弛到什么程度?
官员不管事,幕友和书吏说了算,康熙末年的一个案子很说明问题,一个漕运坐粮厅的书吏,不到10年贪污了40多万两银子,怎么贪的?
他掌管文书,运丁要交粮,必须经过他的手。
不给钱?文书上做手脚,你的粮食就"不合格",这个书吏被抓的时候,家里搜出的银子装满了整整三间屋子,康熙知道吗?知道,但他不管。
——《贰》——
康熙放任,雍正整顿,乾隆又乱了
他对即将赴任的河南巡抚鹿祐说:"所谓廉吏,也不是一文钱不拿,如果什么都不收,官员怎么生活?家人、衙役怎么养活?州县官只收一成火耗,其他不拿,就算好官了。"
皇帝都这么说了,谁还守规矩?
到康熙晚年,有的地方火耗加征到了七八成,本来该交100两银子,实际要交170两、180两,多出来的钱去哪了?官员和衙役分了。
雍正一上台就看不下去了。
他在藩邸待了40多年,什么猫腻没见过?雍正元年开始整顿,核心就是两条:耗羡归公,发养廉银,什么意思?以前官员私下加征的火耗,现在归朝廷管。
朝廷统一收上来,然后按比例发给官员,叫养廉银。
知县一年能拿到几百两,知府能拿到上万两,官员工资涨了十几倍,按说这下该老实了吧?没用,因为雍正的改革不彻底。
第一,火耗还在征,只是从私征变成了公征。
具体征多少,朝廷也没规定死,还是各地自己定,第二,养廉银虽然多,但花销也大了,官场应酬越来越多,送礼的名目越来越多。
一个知县一年收入几百两养廉银,光送礼就要花掉一大半。
第三,账目不透明,征上来的火耗怎么分配,全是官员自己说了算,养廉银发多少,办公费用多少,谁也查不清。
所以雍正死后,乾隆一朝,老问题又回来了。
乾隆中期以后,浮收、勒折又开始泛滥,浮收是什么?收税时用加重的砝码,或者用大斗大秤,老百姓交100斤粮食,官府秤上一称,变成了120斤。
多出来的20斤,归衙役,勒折更狠。
银子和铜钱的比价本来是1两银子换1200文铜钱,但到了县衙门口,变成了1两银子换2500文铜钱,老百姓要交1两银子的税,必须拿2500文铜钱来。
差价全进了官员和衙役的口袋。
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有的地方浮收勒折加起来,比正税还多,老百姓交1两银子的税,实际要掏出2两甚至3两,知县管不管?管不了。
因为知县自己也要靠这个活。
养廉银不够花,办公经费不够用,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叁》——
陋规变规矩
最让人想不到的是,贪污在清朝竟然形成了一套规矩,这套规矩有个专门的名字:陋规,陋规是什么?就是官员、衙役通过收贿赂、浮收多征来的钱,按说这是犯法的。
但因为时间长了,大家都收,都送,就变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送礼的名目多到离谱,冬天送礼叫"炭敬",说是给官员买炭取暖的,夏天送礼叫"冰敬",说是给官员买冰消暑的,官员调任,送"别敬"。
官员路过,送"程仪",过年送"年敬",过节送"节敬"。
家里有喜事,送"喜敬",连打点门房的钱,都有专门的名字,叫"门敬",礼单上的用语也很讲究,送300两银子,不能直接写"银300两"。
要写"毛诗一部",为什么?因为《毛诗》有300篇。
更绝的是,送多少都有规矩,什么级别的官送什么级别的官,送多少钱,都有不成文的标准,送少了,人家觉得你不懂事,送多了,人家反而害怕。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衙役赌博。
嘉庆十三年闰五月,管理营房的旗员兴国保跟手下的马甲们聚赌,兴国保输了钱不还,马甲要钱,兴国保一生气,让人拿鞭子抽马甲。
这事闹到了嘉庆皇帝那里。
按规定,兴国保该革职、枷号、杖责,但嘉庆觉得这处罚太轻了,直接把兴国保发配到吉林充当苦差,皇帝这么严厉处置,有用吗?没用。
因为京城的赌风不仅没停,反而越来越盛。
大臣的轿夫都敢公开开赌场,为什么?因为有主子撑腰,谁敢动他们?嘉庆后来抓了几个开赌场的轿夫,连他们主子一起处罚了。
涉及的人里,有几个枢阁重臣和皇族勋贵。
但赌风依然刹不住,为什么?因为衙役没有正常收入来源,朝廷不给工资,他们只能靠陋规活着,陋规来路不正,存不下钱,就只能赌。
赌赢了,大吃大喝,赌输了,再去找老百姓要。
这是个死循环,陋规不仅衙役收,官员也收,而且官员收得更狠,户部、工部的官员,陋规收得最多,为什么?因为他们掌管财政审批。
各省报账要经过户部,工程结算要经过工部,不给"部费"?账就卡在那里。
——《肆》——
卖官、加税,一个王朝的末路
所以清朝有个说法:金工部,银户部,意思是工部、户部是肥缺,地方官之间也互相送陋规,督抚、藩司、道台、知府、知县,一级一级往上送。
不送?考核就过不了,升迁就没希望。
到了道光年间,陋规已经完全公开化了,大家都知道,都默认,谁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道光三十年,朝廷的一份密奏里写道:"捐班之道、府、州、县官已居天下官十分之半。"
什么意思?全国一半的官员,是花钱买来的官位。
为什么要卖官?因为朝廷没钱了,清朝皇帝有个祖训:"永不加赋。"意思是不能增加老百姓的税负,这本来是好事,但问题是,朝廷的开支越来越大,不加税,钱从哪来?
卖官,道光皇帝自己都说:"我知道捐班不好,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但是没办法,经费实在没地方出。"花钱买官的人是什么心态?
本钱都投进去了,当然要捞回来。
而且还要连本带利一起捞,所以这些捐班官员,贪起来比谁都狠,除了卖官,朝廷还有一招:加税,说好的"永不加赋"呢?
朝廷不直接加,但换个名目加。
咸丰三年开始征厘金,名义上是向商人征收百分之一的货税,实际上呢?大多数省份收4%到10%,有的地方收到20%。
老百姓要买东西,商人把税摊到商品价格里,最后还是老百姓承担。
到了晚清,各种苛捐杂税多得数不清,房捐、车捐、竹木捐、猪捐、肉捐、酒捐、米捐、船捐、硝捐、铺捐。
还有烟茶糖统税、煤炭统税、丝绸统税、木植统税、纸张统税、印花税。
一个老百姓,从早到晚,干什么都要交税,有的地方,税收得太狠,差点引发民变,这时候的衙役呢?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因为老百姓被榨干了,他们能收上来的陋规也越来越少。
而且上面的官员胃口越来越大,下面的衙役能分到的越来越少,所以到了晚清,很多衙役干脆不干了,1902年,袁世凯在直隶推行警察制度。
开始裁撤衙役,改用警察,这套延续了几百年的制度,终于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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