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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宜丰县长新大道与凯扬路交叉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逆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宜丰县S429流石线与工业园至火车站道路交叉口

3

宜丰县邓石线与工业园至火车站道路交叉口

4

宜丰县工业园至火车站公路与敖桥至凌江乡道交叉口

5

宜丰县永新路与天宝南路交叉口

(永新路全路段、天宝南路全路段)

违法停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施行之日起全时段(0:00时至24:00时)

6

宜丰县永新路与城东南路交叉口

(永新路全路段、城东南路全路段)

二、本通告自2025年11 月1 日零时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宜丰公安